頭北厝5角頭獲交保 檢提抗告
更新日期:2010/09/23 02:36 陳志賢/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萬華黑幫「頭北厝」涉嫌長期魚肉鄉民,恐嚇商家,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角頭「豆漿」王春成等廿五人,全案移審法院後,法官讓在押的王春成等五名大哥交保。檢方不服,認為五人獲交保,將「縱虎歸山」,威脅商家串證,向高院提起抗告;並指示警方繼續監控,防範五人交保在外,再度從事犯罪。
據檢警調查,頭北厝角頭「豆漿」王春成、「瓜子」黃永城等人,自九十七年起,唆使幫眾涉嫌向商家收取高額版權費、恐嚇高價購買小菜及冰塊,並從事經營賭場、暴力砸店及傷害等犯罪行為。
五月間,檢警針對頭北厝大規模搜索後,向法院聲押王春成及幫眾黃永城、許金榮、趙榮華、葉建林五人獲准。未料王春成等人的同居人,繼而組成「大嫂團」穩固地盤,要求商家串證。因此檢警在八月間,展開第二波搜索,並羈押多名「大嫂團」成員。九月初,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恐嚇、強制等罪,起訴王春成、黃永城等廿五人。
檢方並以王春成等五嫌,長期脅迫商家,案發後甚至要脅商家簽立同意書,作不實陳述,具有反覆實施犯罪、串證之虞,請求法官繼續羈押五嫌。
不過法官認為,可藉由具保方式,限制五人不得再犯。並設下不得騷擾或以暴力方式脅迫被害人及證人、必須準期到庭、變更住居所時,須通報法院等三條件後,裁准各以十萬至五十萬不等金額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
但檢方對此難以認同,強調王春成等人長期魚肉鄉民,恐嚇及暴力商家;五嫌在押期間,「大嫂團」就重操舊業,要求商家串證,若讓五嫌交保,擔心會繼續威脅商家出庭指證,影響本案日後審理,因而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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