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22 日公告,電支業者街口支付受理 18 歲以上但未滿 20 歲的「未成年人」開辦電支帳戶,卻未要求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明顯有缺失,因此予以糾正,成電支業者遭金管會糾正首例。
金管會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未滿 20 歲未成年人,雖可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但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不過近日有民眾檢舉,指出街口支付開放供 18 歲以上、未滿 20 歲的未成年人開立帳戶,且未設定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流程,導致目前已有逾千名 18~20 歲的民眾註冊街口支付帳戶。
金管會銀行局指出,在這件事情上,街口支付出現兩大缺失,首先是資訊作業欠缺有效、妥適的覆查與監控管理機制。街口支付的資訊部門將成年人年齡參數錯設為 18 歲,是混淆了民法滿 20 歲為成年人、刑法規定滿 18 歲者需負完全行為能力的法律概念。
然而,街口支付卻未覆查與監控,導致 18 歲以上、未滿 20 歲的未成年人,在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亦可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衍生權利義務不確定及未成年人承擔風險相關爭議。
其次,街口支付的法遵有失嚴謹,但未積極執行改善措施。金管會指出,街口支付的法遵制度僅著重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法令部分,對於其他法律規定(例如民法)未適度重視,法遵作業有失嚴謹,也未積極執行改善措施。
金管會認為,街口支付所犯的缺失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因而處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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