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觀點: 雖然2500美金對貧果來說不過九牛一毛,但這種靠專利訛詐賠償金的公司頗不道德。
6月份蘋果和佰麗手機關於iPhone外觀侵權的專利糾紛還沒有一個最終定論,據昨天最新消息,蘋果將再次扮演冤大頭,賠償美國一家“專利流氓”公司2500萬美元。
上週五,據這家名為Network-1 Technologies的公司宣布,蘋果已經和該公司達成了和解協議,將賠償該公司2500萬美元的專利使用費。此前,兩家公司就iTunes歌曲封面3D顯示功能和OS X搜索相關技術對簿公堂。
Network-1是一家名副其實的“專利流氓”公司,他們以兼併和購買的形式收集專利,但並不研發真正的實體產品,而是專門通過起訴其他公司專利侵權而獲利。2013年,該公司以專利組合方式收購了Mirror World Technologies公司,並獲得了編號為6006227、標題為“文檔流式操作系統”的專利,曾向微軟、蘋果等科技巨頭索要過巨額侵權費用。
所謂樹大招風,隨著蘋果近幾年越來越發展壯大,其陷入專利糾紛的次數也越來越多,賠償金額也隨之水漲船高。
2015年2月,美國德州東區法院裁定,蘋果iTunes侵犯了該州一家專利授權公司Smartflash的三項專利,並判決蘋果需向Smartflash支付5.329億美元的罰款。
2015年10月,據路透社報導,經美國陪審團裁定,蘋果公司CPU處理器未經授權使用了威斯康星大學下屬部門的技術。據業內人士分析,可能將面臨8.62億美元的重罰。
2016年2月,美國一家法庭判決蘋果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VirnetX公司的網絡安全技術應用在自家產品FaceTime和iMessage上,構成侵權,將向VirnetX公司支付超過6.25億美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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