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消息,在手機領域形成競爭的小米和360發生紛爭,相互起訴對方不正當競爭,各自向對方索賠2000萬元,目前海淀法院和西城法院已分別受理了這兩起案件。
小米稱360為雷電OS詆毀MIUI
其中,小米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把360訴至海淀法院。紛爭緣起於“雷電OS”,“雷電OS”由本案另一被告北京酷睿蒙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研發,應用於360推出的“奇酷”手機中。酷睿蒙公司在其官方網站首頁宣稱“雷電OS紅米從此輕快好省比MIUI更適合小米的OS”,“雷電OS省電不發熱,輕巧不卡機,你想要的智慧手機操作系統”。
小米公司在起訴書中稱,小米公司在手機上安裝雷電OS後發現,所謂的雷電OS根本沒有更換手機原有的MIUI系統,其本質上只是一款偽裝成手機操作系統的手機應用,即APP 。MIUI才是基於Android研發的智慧手機操作系統,著作權人是小米公司。從去年8月至今年1月間,小米公司不斷接到手機用戶反饋,反映小米手機在安裝雷電OS後存在諸多問題,從而導致手機無法正常使用。
小米公司認為,360在手機生產銷售、手機應用分發及智慧手機操作系統等方面與小米具有直接競爭關係,系同業競爭者。360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通過聲明捏造散佈所謂雷電OS比MIUI具有諸多優勢等虛假事實,直接損害了小米公司的商業信譽。同時,360安全衛士作為雷電OS的惟一捆綁安裝渠道,並在其官方微博和媒體上公開發表聲明,為酷睿蒙公司詆毀商譽及虛假宣傳的行為進行背書並大力推薦,360與酷睿蒙公司共同實施了詆毀小米公司商譽及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小米公司提出,二被告的行為不僅給小米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商譽損失,還直接導緻小米公司現有用戶流失和潛在交易機會的喪失,給小米公司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起訴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360稱MIUI彈窗阻止用戶使用360手機助手
360將小米起訴至西城法院。360在起訴書中稱,奇虎360公司在一段時期發現,小米通過多個終端利用不同版本的MIUI操作系統針對360手機助手等原告軟體實施了一系列不正當競爭行為:
當用戶使用裝有MIUI操作系統的移動終端(包括但不限於手機、PAD等)從360手機助手中正常下載安裝手機應用軟體時,MIUI操作系統均會彈窗阻止該進程,並惡意提示“從非官方來源安裝應用可能存在風險”,“該安裝包可能是山寨應用,山寨應用可能會有亂彈廣告、耗電、盜竊隱私等惡意行為,損害您的利益”,“非官方渠道應用會增加您手機和個人數據被攻擊的風險”等話語,從而恫嚇、誘導用戶終止使用360手機助手,前往小米應用商店安裝相關軟體。
當用戶使用裝有MIUI操作系統的移動終端登錄360官方網站自行下載安裝360手機助手、360安全衛士、360手機瀏覽器等一系列360產品時,MIUI操作系統仍然彈窗阻止,並提示“小米建議您不要輕易安裝未知來源的應用軟體,非官方渠道應用會增加您手機和個人數據被攻擊的風險”等話語,多次誘導用戶前往小米應用商店安裝軟體,甚至造成用戶安裝軟體錯誤的惡劣後果。
奇虎公司認為,小米公司所實施的干擾用戶正常下載和使用360手機助手等原告軟體的一系列行為,其目的在於降低360手機助手等原告軟體的市場佔有率,減少原告的交易機會,最終實現被告排擠同業競爭者的目的。小米公司的不正當行為不僅給奇虎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使奇虎遭受巨大損失,同時還違背了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之精神,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應當依法予以及時制止。因此起訴要求判令小米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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