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及名額:
(A)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2名。
(B)短期專任講師級以上師資,1名。
二、資格條件:
(A)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需具設計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具有教育部助理教授以上任用資格者。
(B)專任講師級以上,需具設計相關領域碩士學位,並符合教育部講師級以上任用資格者(惟本項師資聘期以兩年為限)。
三、擔任課程:
至少必須擔任(1)本系核心課程(基礎設計、產品設計、產品開發、畢業設計)之一門課程。(2)其它個人於工業設計領域之專長課程。
(A)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以具備造型基礎、造型心理、藝術創作、藝術與設計史…等藝文領域或者具人因工程、設計管理、社會科學研究與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B)專任講師級以上,以可擔任「工廠實習」、「模型製作」課程之專長者,優先聘用。
四、應徵資料:
(一)初審
(1)履歷表、自傳。
(2)學、經歷證件影本及成績單。
(3)作品集(產業設計案例、得獎記錄、專利、其他足以證明實務經驗的成果)。
(4)相關研究成果著作。
(5)推薦函二封。
(6)可開授課程之教學計畫(至少包括一門核心課程,與任一門其他課程)。
(7)未來研究方向、計畫構想書。
(8)其它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資料。
(二)複審:
(1)擇一科目試教。
(2)教師面談。
五、截止日期:
97年 12 月 01 日(郵戳為憑),寄達:407台中市東海大學965信箱 工業設計學系辦公室 解美英小姐收
六、聯絡方式:
TEL:(04)2359-0492 ext 10 FAX:(04)2359-4645
網頁 https://www2.thu.edu.tw/~id
※聘任日期:98年2月起聘。
發佈日期:2008/10/15
聯絡人:解美英
聯絡電話:04-2359049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