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規則:
比賽時間:2008/08/01-2008/08/31
1. 挑戰者必須使用本次活動指定的顯示卡進行評測,本次活動指定的顯示卡為:ELSA GLADIAC 9系列顯示卡。
2. 參賽者必須包含相關測試資料的桌面圖像與測試數據評測文章發表在關硬體之網路媒體論壇;並且將文章以及文章發佈的討論區連結寄至活動信箱。
3. 計分方式為 點閱次數50% 、 文章回覆數50% (點閱次數採累計制)。
4. 活動截止期限為 2008 年8月 31日24:00之前。
5. 活動截止2008 年8月 31日24:00之前,將張貼文章之論壇截圖寄至活動信箱,此截圖必須含文章點閱數及回覆數;以郵件時間為憑。
6. 挑戰者請勿抄襲其他作者文章,一旦發現,將取消挑戰者比賽資格 。
7. 如對比賽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
8. 參加此活動之參賽者請使用相關正版測試軟體。
9. 獎項說明
1. )依照評測文章評測之顯示卡前三名皆可以獲得ELSA系列顯示卡
2. )說明如下表
第一名 GLADIAC 980系列顯示卡一張/艾爾莎顯示卡達人證書一張
第二名 GLADIAC 960系列顯示卡一張/艾爾莎顯示卡達人證書一張
第三名 GLADIAC 950系列顯示卡一張/艾爾莎顯示卡達人證書一張
10. 主辦單位:艾爾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艾爾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場行銷部羅小姐/聯絡電話:02-2655-1199*122
貼文論壇:
得獎公布和領獎方式:
1. 中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抽出,並以 e-mail 通知中獎訊息, 請務必留下正確的 e-mail address。
2. 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
3.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於2008年10月中旬前,以郵寄的方式寄發贈品,若因參加者在本活動網站所填寫的地址等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4.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5. 獎品寄送地址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6.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7. 獎品規格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的權利。
8.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
a.獲獎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依國稅局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10%中獎所得稅(外國人士須繳20%稅金)。(本公司將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請中獎人依稅法規定繳納。)
b.所有中獎者依國稅局規定贈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須申報中獎之扣繳憑單,請得獎人於二週內繳交(傳真或郵寄皆可)身份證正反影本(逾視同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將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
9.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通知。
11. 活動過程中,參加者採不法或是不正當的作弊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與撤銷參加者的比賽資格。
12.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參賽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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