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2017 年初蘋果與高通反目以來,雙方在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都掀起了專利大戰, 2 年來雙方互相訴訟的案件大約有 80 起了,高通對他們最大的客戶是又愛又恨,一方面希望能夠贏得專利官司,另一方面又迫切需要蘋果這個 VIP 客戶,一旦輸了官司就會斷送數十億美元的利潤,甚至會被迫改變整個專利授權模式。
在中國及德國等市場上,高通拿到了 iPhone 禁售令,占了上風,但是雙方最關鍵的戰場還是美國本土,特別是 ITC 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專利官司。本週二 ITC 公佈了兩起裁決,高通與蘋果各贏了一場,但也這意味著雙方各輸了一場,這次的裁決算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
根據彭博社報導, ITC 本週二公佈了高通、蘋果專利訴訟的裁決, ITC 法官Mary Joan McNamara 最先發佈的裁決涉及高通起訴侵權的兩類專利,一個是與資料下載速度及品質有關的,一個是與省電功能有關的, McNamara 裁決蘋果侵犯了高通省電方面的專利,而另外技術沒有侵犯高通專利權。
根據 McNamara 的建議, ITC 有可能對中國生產的 iPhone 7 及 iPhone 7 Plus 發佈進口禁令。
不過 McNamara 的裁決還是初步的,沒有法律效力,最終還需要 ITC 委員會審查,最終裁決會在 7 月份公佈。
ITC 發佈的第二起裁決中是蘋果勝訴了,還是跟節電功能相關, ITC 裁定蘋果沒有侵犯高通的專利權,這次涉及的手機型號包括使用 Intel 基頻的 iPhone 7/8 及 iPhone X 手機,影響要比前面的裁決更廣。
這一個裁決對蘋果公司更有意義,因為這次裁決實際上是推翻去年 ITC 一位法官作出的蘋果侵犯了高通電節電技術的專利。
這兩起裁決中蘋果、高通都是一勝一負,不過總體來看蘋果對這個結果應該更高興,對高通來說如果這次專利大戰不能全贏就等於是輸了,高通麻煩的不只是蘋果相關的訴訟, ITC 對高通的反壟斷訴訟更加重要,因為一旦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被裁定違法,高通“買基頻送晶片、不買基頻也要交錢、基頻、處理器雙重收費、整機 5% 收費”的授權模式就要終結了,這對高通來說是個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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