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推動智慧台灣計畫與各種倡議,協助臺灣把握 AI 浪潮,擁有更強的經濟、社會與數位韌性成為穩定發展基礎,同時也提供包括投資以及 AI 法規相關的建議與原則。
Google 台灣持續多年推出新產品與服務,更從 2018年起開始推動智慧臺灣計畫與各種倡議,協助臺灣把握 AI 浪潮、邁向亞洲矽谷的願景。也希望能夠繼續透過由 AI 驅動的科技,提升臺灣的經濟韌性、數位韌性以及社會韌性,成為長久穩健發展的基礎,以迎接可持續成長的未來。
打造具有韌性的臺灣是現在各界在追求的目標,而運用近來熱門的 AI,更可擴展經濟、社會與數位韌性。AI 不僅為半導體產業帶來龐大的商機,更能全面提升臺灣各行業的競爭力。根據 Access Partnership 的研究,Google 的 AI 產品和服務在 2023年就為臺灣的企業和家庭創造 6,822億元的經濟價值,其中超過四分之一來自中小企業,突顯 AI 驅動經濟多元發展的潛力。而 Google 的 AI 產品與服務包括 Google 搜尋、Google 地圖、Google廣告、Google AdSense、GooglePlay、GoogleCloud、GoogleDrive、YouTube。
(左起)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晉滄、Google 台灣總經理林雅芳、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林宜敬、Google 台灣政府關係及公共事務副總經理陳幼臻
AI 的發展也仰賴新裝置的研發以及穩健的運算和網路建設,Google 持續擴大研發人才與量能,作為在台發展 AI 的基礎,同時還在臺灣打造美國總部以外最大的硬體研發基地,為全球帶來各種實現 AI 的軟硬整合產品。此外,更在彰化設有亞太第一座 Google 資料中心,並投資興建三條海底電纜將於今年完工,提供更高效的連網能力。根據市調機構研究,海底電纜完工後,預計在 2026年可幫助臺灣降低網路使用者四分之一的上網延遲並增加三分之一的頻寬,為企業和民眾帶來更流暢的 AI 體驗。
AI 除了提升經濟韌性潛力之外,同時也有助提升日益艱鉅的資訊安全、強化臺灣的數位韌性。Google 積極提升臺灣的資安防護,除了提供 AI 資安工具外,近期也和政府、學界合作,推出「NICS 台灣資安計畫」、「Google 資安人才培育計畫」。而且在面對臺灣獨特的地緣政治,Google 亦致力打擊包括 AI 產生的不實訊息與提升全民媒體識讀能力。
根據 Access Partnership 的研究,如果臺灣採用具 AI 的資安防護工具對抗網路犯罪,預計在 2030年,將可協助企業避免高達9,575 億元的損失。
Google 發展 AI 的初衷,就是要幫助所有人,其中包括保障人類社會的福祉,亦即用 AI 提升社會韌性。Google 在臺灣與先進的醫療體系合作,運用 AI 技術對抗重大疾病、守護全民健康,包括與長庚紀念醫院合作乳癌早期檢測、與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建構全方位的輔助醫師,今年六月更和中央健康保險署開始合作,希望能預測第二型糖尿病併發症的風險,期望臺灣的經驗能嘉惠世界。
Google 也積極培育臺灣的科技與數位人才,相關計畫自2018年已觸及超過 13萬人,並陸續加入 AI 主題的課程和工作坊,幫助臺灣人才抓住 AI 的機會。今年更推出「AI 全民通識課」和「Gemini 學院」,後者已有 1,500 名中小學教師完成培訓,下半年還會擴展到公務體系。
針對臺灣的開發者,Google 今年已在臺灣增加一位機器學習的開發者專家,現在共有三位。今年也培育超過 60 位 AI 開發技術的社群領袖、訓練 1,600位以上的開發者投入生成式AI。更把持續八年的「Google AI 創新研究營」擴大為「Google AI 學術論壇」,與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合作,促進台灣學界與 Google 專家的交流。過去五年,Google 持續和臺灣的學界合作,已資助超過40 項研究專案,今年底預計會再增加 11項、其中八項聚焦大型語言模型及機器學習,更計畫邀請學者擔任 Google 台灣的駐點科學家,和團隊近距離合作、解決 AI 技術的挑戰。
隨著 AI 快速發展,各種問題也浮現,Google 認為負責任的 AI 是最為基礎,也將持續投入資源,在臺灣發展以人為本、安全可靠、值得信賴的 AI,並與產、官、學及公民社會合作,建構完善的 AI 生態系。
而隨著 AI 發展而衍生的法規問題,Google 亦提供多項原則框架做為政府制定 AI 法規的參考。首先 AI 是通用技術,法規應著重規管高風險的使用情境,而非技術的本身,因此AI 法規架構應採用「風險導向架構」。優秀的 AI 模型需要大量且多元的資料,因此需要採用「維持平衡的著作權法規框架」,以合理的著作權管理規範,允許開發者可使用公開資料訓練模型,將助於各行業發展 AI 模型。
在資料使用上,應該鼓勵「隱私和安全設計」為原則,支持使用公開資料,確保使用者知情、有決定權外,亦需讓隱私權法規更完善,以在開放資料運用和個人隱私間取得平衡。
在數位時代下,同樣的議題如保護個資,可能會牽涉多項法規與部會,缺乏整體觀點,在考量 AI 跨領域特質下,應該「避免法規各自為政」。Google 認為臺灣在訂定人工智慧基本法過程中,國科會統籌匯集各方建議確保法規平衡一致的做法值得肯定。
而隨著全球各國重視 AI 相關法規之下,無國界限制的 AI 技術,無論 AI 安全性或資訊流通,臺灣都應參考現有國際指引建立技術標準,讓「法規框架具有國際互通性」。Google 亦建議可參考 G7 在「廣島人工智慧進程」(Hiroshima AI Process)倡議中推出的「開發先進 AI 系統組織國際指導原則」,並建議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等國際組織合作,以順利與國際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