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目的:
Computex Taipei 已經成為僅次於德國漢諾威CeBIT 的全國第二大電腦展,同時也是亞洲最大的電腦展。透過辦理 2009 Computex Taipei 設計服務專展及論壇,推動台灣設計服務及品牌逐步國際化並強化於國際市場的形象,以突顯台灣於IT設計、研發、管理與製造整合的優勢,擴大台灣產業之創新形象與文化能量。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參、活動說明:
(一)展覽簡介
1. 名稱:2009台北國際電腦展-「設計=好生意」
2. 日期:2009年6月2日(二)~ 6日(六)
3. 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 (下層展館I區)
4. 展覽主辦單位:外貿協會
5. 展出面積:10個單位 (每單位3 x 3平方公尺)
6. 預定徵集廠商家數:5-8家
7. 適於參加之產業: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經營工業(產品)設計、機構設計、模具設計、設計策略(顧問)等公司(工作室),具國際設計、管理與資源整合能力者。
8. 以3x3平方公尺為1單位,參展設計公司依需求提出申請,待確認參展家數後即進行協調會議,展覽方式將依廠商建議及需求,進行規劃設計與發包工作。
9 . 實際攤位及面積數視主辦單位所獲展覽面積及規劃而定。
(二)展出規劃
1. 本案主題擬表現台灣設計界的能力、活力、彈性、朝氣及整合設計服務。
2. 參展方式:本案將進行公開徵展,參展設計公司提交報名表後,將由本中心進行評選,選出適合參展之設計公司後,進行參展協調會議作業。
3. 徵選條件:
(1)創新性25%:主題契合度、產品獨特性、設計原創性
(2)市場性25%:具國際市場吸引力、實用性
(3)完整性25%:產品完成度、設計理念表達程度
(4)積極性15%:配合度、合法性
(5)國際業務拓展能力10%:具商務接單及供貨能力(本項為量產品之評審條件)
4. 本中心保有參展決議權,參展設計公司不得有議。
(三)參展費用
收費標準 |
每單位(3x3平方公尺)分攤費用為新台幣6萬元整。 |
費用說明 |
費用涵蓋項目 | 1.
場地租金
2.
整體形象基本裝潢陳設及公共設備費用
3.
整體活動媒體宣傳資料
4.
台灣設計形象宣傳推廣
5.
行政統籌、協調、聯繫之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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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不含項目 | 1. 機器用水、電、壓縮空氣
2. 活動結束後樣品處理費用
3. 其他臨時發生,無法以台創預算容納之費用
4. 各參展單位的文宣資料,超出本中心統籌支付部分之費用
5. 超出標準裝潢之布置費用及設備(如電漿電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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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凡通過評選之廠商,本中心將以繳費通知單通知參展廠商繳交展覽費用。
2.
一經繳費,除因本中心所造成之無法參展因素外,如為參展設計公司所造成之臨時決定退出之相關因素,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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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執行單位負責事項
1. 舉行協調會議,協調展場規劃設計及攤位分配等參展事宜
2. 與主辦單位協調參加手續與聯繫洽商事務等工作
3. 編製共同形象之文宣推廣資料
4. 協助廠商辦理國內外行銷推廣計畫、媒體接洽、業務推廣等
5. 提供買主廠商設計諮詢及展覽相關等資料
(五)參展時程
日期
|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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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前
| 提交參展報名表、參展產品簡報資料、公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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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前
| 召開評選會議、確定參展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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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前
| 召開第一次協調會議:確定工作項目、主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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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前
| 完成協調事項:展覽清單、裝潢設計、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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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前
| 展前執行、訊息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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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前
| 文宣資料繳交、新聞稿、媒體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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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2
| 進場、佈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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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06
| 展覽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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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07
| 撤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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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參展配合事項
1.
所有進出場規定將於徵展完成後統一公布。
2.
參展單位需提供5件相關展品之高解析圖檔及中英文說明電子檔一份。並準備中英文宣傳目錄或光碟、公司簡介、新聞稿等相關資料供本中心作為整體宣傳使用。
3.
參展設計公司於展覽期間須至少派員1人在場照料展出樣品、配合參展並積極進行洽商交易。
4.
參展廠商如未依本辦法規定時間進場佈置,視同自動放棄參展資格,主辦單位將不退還所繳交之攤位費,不得有議。
5.
參展設計公司須參加本中心舉行之協調會議,並須遵守會議決定。
6.
參展作品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由參展設計公司自行依法申請。
7.
參展作品如涉及抄襲、仿冒等侵害他人智財權情事,執行單位將取消參展資格,並不負任何損害賠償或損失補償責任。
8.
本中心保留變更參展規定之權利,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時,將盡力協調其他可行之變通方案,不負賠償責任。
9.
參展單位應於展後回報媒體及買主接洽、接單效益等資訊,供主辦單位進行展出效益評估。
肆、報名手續
1、請繳交下列書表:
(1) 申請表1份(須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鑑),勾選擬參加的攤位數
(2) 公司簡介(中英對照)1份
(3) 展品清單(圖檔及文字說明;中英對照)1份
(4) 展示方式說明(可以文字或圖面表示)
(5) 以上資料之電子檔案(光碟)1份
2、送件時間:即日起自4月3日(週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3、送件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設計產業輔導組收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9 COMPUTEX徵展」
伍、注意事項
1、本案為徵求國內設計共同進行國際業務拓展工作,非政府採購作業,為廣泛徵求有意拓展者,特擬定本辦法公告。
2、所有參展費用應於收到本中心通知函後五日內繳交,逾期恕不保留資格。
款項請匯入銀行指定帳號「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銀行代號:台北富邦銀行南港分行 012,帳號:420210392903」。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陸、活動聯絡人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設計產業輔導組 李珮寧小姐、王慧敏小姐
電話:(02) 2655-8199分機2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