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載日期 2008/10/01
單 位 器物處
職 稱 助理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級聘任)
有效日期 2008/10/01 ~ 2008/10/15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限
聘僱種類 全職
工作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資格條件 1.要求學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藝術史或古器物學、考古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以新石器時代至漢代之中國考古學、藝術史為題目,研究範圍如能超越古代中國的地理範圍者更佳。
2.要求著作:博士畢業三年內,請提送博士論文。博士畢業已超過三年者,除博士論文外,應檢附三年內正式發表之學術論文至少一篇。其它五年內著作均可列為參考。
3.英或日、法、德等外國語文有一定的水準:曾在以上語系國家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檢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多益750分、或托福筆試527分、托福電腦197分,或行政院95年頒佈「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中相當的其它考試成績。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內容 1.漢代以前古器物學及文化史研究(以玉器、銅器為主)。
2.各類古器物之藏品編目、圖錄編輯、典藏管理、展覽規劃、展覽布置等。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博士學歷證書影本 (2)若畢業超過三年,則需提送三年內已發表學術論文 (3)參考著作 (4)學經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5)自傳(以500字為度)等資料,於97年10月15日前逕寄至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李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器物處助理研究員」,以郵戳為憑,未附著作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至本院徵才啟事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擬任聘任人員申請表」填妥後email至Lss@npm.gov.tw】。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一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546 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