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小廣告取締 申設廣告板免費
更新日期:2010/08/30 04:11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平均每月逾5萬張違規小廣告,隨處張貼易遭罰,有房仲業者仿效里辦公處佈告欄,私設廣告板(欄),張貼房屋廣告。環保局表示,目前查獲並未開罰,而是輔導合法申請設立廣告板,申請不需任何費用,是否向張貼廣告者收費,由設置者自行決定。
北市現有逾4萬幅里辦公處佈告欄,但版面偏小,也僅能放置政令宣導、健康篩檢及旅遊資訊。環保局於89年訂有「台北市張貼廣告管理辦法」,開放民眾申請廣告板,但初期申請民眾極少。
環保局分析,可能是宣傳不夠或民間意願不強,近一、兩年,申請件數才明顯增加,目前全市核准59座廣告板,多由住家1樓運用外牆牆面設置,開放民眾張貼房屋租售、徵保母、才藝教室開班等商業訊息。
環保局三科股長高左中表示,有些申請者本身是1樓住戶,有些是房仲業者租或借1樓牆面,前者較單純,後者必須徵得1樓住戶同意,申請時出示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也有1樓住戶不願提供影本,最後無法設置。
高左中說,民眾申請後,環保局會同建管處、里長到場會勘,廣告板高度不得超過1.2公尺,寬度以2.4公尺為限,底部距離道路1公尺以上,設置處不能阻擋到門窗等逃生通道,廣告板的樣式、顏色盡可能與環境融合,若顏色過於突兀,也會協調申請者改變,申請以3年為限,期滿可再提出申請,廣告板應標示設置者名稱、地址、電話、許可文號、張貼方式及紙張大小規格。
環保局表示,9成以上違規小廣告為售屋廣告,房仲業者可踴躍設置廣告板(欄),合法張貼廣告,申請方式查詢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