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MI Licensing推出商標與標誌使用準則,提供製造商統一的方式來介紹其具備HDMI功能的產品。藉著提供這套統一的HDMI功能術語,商標與標誌使用準則可以使製造商以有效率的方式跟消費者溝通這些功能,讓消費者在購買高解析度產品時,能擁有一致且清楚的資訊來做出決策。 製造商現在被要求在產品上標示HDMI的版本數字(例如HDMI 1.3),並標明其所具備的特定HDMI功能。因為HDMI版本數字並不代表一定的功能,而製造商依其目標市場需求提供明確可選擇之功能清單。消費者從現在起將可獲得其所需的說明資訊,以了解具備特定HDMI版本的產品所擁有的功能。 針對每個功能,這套使用準則也制定了一套基本標準,以要求每項產品必須提供給消費者的特定功能。有了這些使用準則,製造商、通路、零售商與系統建置商都將可以更精確的將HDMI的功能傳達給消費者,例如色深功能、x.v. Color延展色彩範圍、與音訊格式。高解析度的消費性電子與個人電腦產品,都將具備這些功能。 每個HDMI規格的版本,都會加入新的功能,但是這些通常都是選擇性的,讓製造商可以把產品與消費者需求做出最佳的匹配。這套商標與標誌使用準則明示製造商在使用類似「支援HDMI 1.3版本」或是「HDMI 1.3版本相容」等版本參考時,必須明確說明該產品所具備的HDMI功能。例如,「HDMI (1.3版本,支援色深功能、x.v.Color)」。 以每個功能來說,這套準則訂出產品若要使用某特定術語,其HDMI最少所必須具有的基本功能。例如,一台支援色深功能的顯示器產品,必須可以接收色深訊號(也就要大於8位元色彩深度),並可以處理高於8位元色彩深度訊號,而該顯示器可顯示的色彩位元深度,也必須大於每個色彩8位元。
[ 本帖最後由 bankerju 於 2007-11-4 19:0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