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手機廠商通常僅提供1年保固,過保之後不僅要花錢維修,甚至有可能花錢也沒有維修的機會,只能淘汰。此過程會導致巨大的浪費,歐盟將採取法律行動,要求手機廠商提供至少5年的維修零件,軟體更新亦需持續5年。
據外媒報導訊息,歐盟委員會日前提出了一項草案,針對手機、平板等產品的維修、電池及軟體更新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是產品維修的零件至少要維持5年,亦即是說手機、平板過保之後,廠商亦要維持未來5年維修所用的零件。其次是電池,由於電池是最容易耗損的元件之一,歐盟要求電池要達到至少500次完整迴圈後還有83%的容量,還要有能效標章一樣的東西,告知使用者預期續航時間及防摔性之類的規格參數。
不僅是針對硬體,歐盟亦對軟體維護做出了限制,硬體淘汰時,廠商要維持至少3年的功能更新及5年的安全更新。
上述法案其實去年即提出了,歐盟制定針對手機、平板等數位產品制定更長支援週期是出於環保考量,因為頻繁的電子產品升級換代會導致大量的浪費,且廢棄電子產品還會汙染環境,延長設備使用週期可以減少電子產品淘汰的速度。
但是,如此的要求會遭到蘋果、三星等廠商的反對,因為歐盟的提議有點不切實際,維持5年的零件及軟體更新對廠商來說是嚴重的成本負擔,且非常不利於消費者升級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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