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又稱公平會)今日發出新聞稿宣布,台灣小米公司去年12月舉辦三波網路購買紅米手機活動,不過,每次提供的購買資格都比廣告中提到的還少,因此涉及廣告不實,公平會表示,今天將開罰台灣小米公司新台幣60萬罰鍰。而這也是台灣小米公司首次遭到公平會開罰。
據瞭解,公平會調查台灣小米公司去年的網路銷售活動,去年的三波活動分別刊載「首輪10000台開放購買」、「第二輪10000台開放購買」、「第三輪8000台開放購買」等廣告,而活動後也刊出「9分50秒紅米手機已售罄」、「1分08秒紅米手機已售罄」及「0分25秒紅米手機已售罄」廣告。
公平會內文中提到,廣告整體給人印象有開放購買日提供廣告宣稱的10,000台(第一次)、10,000台(第二次)與8,000台紅米手機(第三次)購買資格數,並給已預約的消費者搶購,且在宣稱的時間內被搶購完畢。不過卻查到台灣小米公司在宣稱的時間點中所接受的搶購資格數分別為9,339個(12/9)、9,492個(12/16)及7,389個(12/23),公平會認為,該時間點理論上還有搶購資格,小米卻自己擅自關閉搶購活動。顯然與廣告顯示不符。
公平會也同時查詢102年12月9日台灣小米公司的進口數量,確認有進口一萬台紅米手機,卻在活動前另外發放1,750個無須搶購即可購買的F碼。因此第一波活動中出現備貨不足的情況。加上技術上無法精準在達到搶購數量時停止訂購,又得要預留一批貨給F碼會員,因此出現部分購買資格數量被保留,並且排擠消費者搶購的機會。因而最後出現的搶購資格數比起廣告宣稱的數量來得少。這是公平會依法開罰廣告不實的源由。
下午 3:00 更新
小米粉絲團說法
關於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罰的說明:
2014年7月31日,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告稱:2013年底臺灣小米公司,初步進入臺灣市場的前三次開放購買(2013年12月9日、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3日)涉及“商品數量廣告不實”。
小米公司通過網路開放購買的獨有商業模式,在搶購過程中會產生訂單資料差異,導致前三輪開放購買的實際商品數量和公告數有細微出入。因此給臺灣消費者造成的困擾和誤解,小米公司表示誠摯的歉意。
臺灣小米公司已按照臺灣主管機關規定,修正此後開放購買的機制,以持續提升服務品質,讓消費者獲得更佳的購物體驗。小米公司作為一家新興的創業公司,感謝社會各界對小米的關愛和督促。
臺灣小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