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歷及條件:
1.具體育領域碩士以上學位。(檢齊學位證書影本及成績單正本)
2.大學為體育科系畢業。(檢齊學位證書影本及成績單正本)
3.須具行政及代表隊組訓經驗,並檢附各項證照及比賽成績影本。
4.於蘭陽校園任教;錄取後需:
(1)協助辦理體育行政工作3年。
(2)負責代表隊訓練。
(3)每週住校(蘭陽校園)4天。
二、學術專長:
球類、游泳
三、說明:
1.各系所擬聘職稱除體育教學組外均為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具教師資格證書或能以英語授課者優先考慮。
2.檢附資料如下:
(1)應徵教師資格審核表、應徵教師主要論著及發表期刊目錄(請逕自人事室網站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或臨時學位證明函)影本、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位而無同等級之教育部資格證書者,請將正式學位證書(或臨時學位證明函)及成績單送至外交部駐外館處先行驗證,並至移民署辦理入出境查證事宜)
(3)推薦函正本2份。
(4)最高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未具博士學位之助理教授及副教授(含)以上未具資格證書者,須有5年內已出版之論著4篇以上。
3.待遇比照公立學校標準,副教授(含)以上博士學位者每月另支7,000元加給,任教滿1年後,得依本校「專任教師研究獎助辦法」申請研究獎勵。
4.申請截止日期為98年2月23日(星期一),郵戳為憑,資料請逕寄台北縣淡水鎮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人事室收,信封須註明應徵系所及姓名。
5.本校網址為 https://www.tku.edu.tw,人事室網址為https://www2.tku.edu.tw/~ap。
發佈日期:2009/01/05
聯絡人:林泰君
聯絡電話:(02)26215656轉2238
相關網址:https://www2.tku.edu.tw/~ap
地址:台北縣淡水鎮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