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方昨天凌晨在中二高竹南路段測速照相,在短時間內連續拍到8輛車超速疾駛,其中一輛賓士車甚至以243公里的時速狂飆,創下國道二隊超速違規的最高速測照紀錄,原有測得最高時速是在民國93年間,在中山高苗栗北上路段測到223公里的紀錄。
由於超速車都以「掀車牌」的活動牌照裝置逃避取締,違規照片拍不到車號。警方研判這些車都是「飆車族」,將進一步追查,處以重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取締超速測照,去年九月間曾在竹南的二高南下路段拍到一輛保時捷GT3跑車以221公里時速飆車,超過速限多達100公里以上,車主被依違規超速的最高等級,重罰2萬4000元。
國道二隊昨天凌晨零時以後,在二高竹南交流道附近的南下路段執行雷達測照勤務,當地速限110公里,警方發現拍到的多張超速車違規照片,居然後方都看不到車牌,其中有三輛車的時速超過200公里,最高速的一輛車是賓士CL車款,時速高達243公里,被拍到時間是凌晨1時40分,不到兩分鐘該路段又有一輛同款車被拍到超速,時速為151公里。
警方指出,同時段經過該路段的超速車輛,有8輛車被拍到使用活動車牌,車牌可用電動方式向上掀起躲避測照,有的飆車族會違規使用這種裝置,甚至一上高速公路就掀車牌,見到巡邏車再放下車牌,早期的活動車牌較粗糙,現在已發展到電動方式,可用鋼絲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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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實來說,這還真的滿快的
居然飆到了243
不知道是賓士的哪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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