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Snapchat嗎?就是那個拒絕了Facebook開出的30億美元現金收購、被Google騰訊看好的“閱後即焚”照片分享服務公司,在短短兩年間,這家公司憑借“閱後即焚”成為IT界一匹黑馬。然而,這個創意卻並不是Snapchat創始人自己想出來的,而是來自其大學同窗。
今年2月,Snapchat創始人埃文·斯皮格爾(Evan Spiegel)和鮑比·墨菲(Bobby Murphy)的斯坦福大學同學弗蘭克·雷金納德·布朗(Frank Reginald Brown)起訴兩人,稱他們剽竊了自己的創意。
在日前的庭審中,斯皮格爾承認,布朗在Snapchat創建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正因為他的創意Snapchat才有今天的成功。
斯皮格爾稱,是布朗率先提出了照片在上傳後幾秒就消失的想法,而這也是Snapchat的主要功能。
根據布朗在起訴書中的描述,他曾就Snapchat的創意聯繫了斯皮格爾,兩人一拍即合,他們還在口頭上達成一致,共同開發Snapchat。後來,他們又找到了技術合伙人墨菲。當時Snapchat還不叫這個名字,而是Picaboo,其Logo也是布朗設計的,而且沿用至今。
沒想到的是,2011年8月,三人的合作關係急轉直下。斯皮格爾與墨菲不再與布朗討論產品的發展計劃,並更改了相關密碼使布朗無法登錄該應用。最後,還將其改名為Snapchat。據外媒爆料,之前Snapchat答應給予布朗20%的股權,但後來布朗認為自己應該拿到1/3的股權,因此將Snapchat告上法庭。目前,布朗並不持有Snapchat股權。
Snapchat是一款“閱後即焚”照片分享應用,在2011年9月上線,由兩位斯坦福大學生創辦。該應用最主要的功能便是所有照片都有一個1到10秒的生命期,用戶拍了照片發送給好友後,這些照片會根據用戶所預先設定的時間按時自動銷毀。而且,如果接收方在此期間試圖進行截圖的話,用戶也將得到通知。如今Snapchat用戶每天發送的照片數量超過4億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