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發表於 2012-3-24 19:38:43

非常不公平合理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請先參考:補充保費不公…打工要繳 醫師演講不用

如果你有房屋出租:

假設以 10萬來計算;
租賃稅 10% => $ 10,000
綜合所得稅 5%(假定以最低來計算) , 57% (假定以標準費用率來計算)10萬x57%x5% => $ 2,850
$ 12,850 這是目前每個月最低要繳納的稅;不論合理與否,多年已經既定之事實,就此不予討論

現在,健保局打算另收取 2%健保補充保費,而這個 2%是以 10萬來計算,非以 5萬7千 (標準費用率)來計算;
光是這個地方就非常可笑,想採取國稅局的資料,卻又摒除國稅局訂定的 57%標準費用率..
而且這個 2%是租屋者必須先代扣除,並非屋主自行繳納 !

以最簡單的投保公所第六類來計算:

目前每個月 $ 659 + $ 2,000 (健保補充保費) = $ 2,659
一年要付 $ 31,908 , 目前最爛的醫療保險應該也不會這麼多..而且住院開刀..都還可以領回,健保費是有去無回的..!


如果你打工兼差:

假設以 2萬來計算; 如果想多賺點錢,辛苦打工領取 2萬,很抱歉,到時候雇主會先扣掉 $ 400健保補充保費


如果連健保局前總經理都批評不公平合理的話,真不知道當初是那幾個豬頭所訂定的..

如果像以上這樣子的話,我要這個健保作什麼..
我個人絕對不反對調整健保費,但是不公平合理的話,誰會接受..!

註: 補充保費以上限 1千萬來計算,等於每個月 20萬, 一年 240萬的補充保費,我不相信到時候政府有辦法收的到這個錢...反而都是我們這些中下階級,平民百姓,跑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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