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 著作權海報首獎竟抄襲
諷刺! 著作權海報首獎竟抄襲更新日期:2010/09/23 09:36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讀者爆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的校園組首獎作品「著作,支離破碎」,竟然是抄襲自荷蘭籍藝術家的作品。智財局昨晚已撤下捷運站內的海報燈箱,並將追回作者的五萬元獎金與獎狀。
一場為宣導保護智財權的海報徵獎活動,卻爆發校園首獎是侵犯智財權的抄襲作品,智財官員感到非常尷尬。作者某公立科技大學吳姓應屆畢業生已承認抄襲。
智財局去年十一月舉辦第二屆保護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以「智慧活力,秀出創意」為主題。某公立科技大學吳姓學生的設計,以紙飛機的尾翼被名叫「非法下載」的火焰燒斷,燒毀的文字散落、消失,說明著作被偷取和非法下載顯得支離破碎,勇奪校園組首獎。
這項作品除了得到獎金與獎狀外,也被製作成燈箱廣告,在台北市捷運頂溪站與明德站內公開展示。
李姓讀者在捷運頂溪站看到得獎海報燈箱,覺得似曾相識。上網查詢後,發現這是荷蘭籍藝術家Dennis Sibeijn的作品「Truth」,早在二○○八年九月十三日就已發表;吳姓學生的作品與荷蘭藝術家作品幾乎一模一樣,幾近「盜用」程度,因此她向經濟部智財局提出檢舉。
吳姓學生十分後悔說,去年因家庭經濟環境不佳,並想磨鍊自己的技術,同時參加了四個設計相關競賽,最後有兩幅作品進入決賽,包括智財局的「保護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
他說,當時智財局海報設計比賽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在網路上尋找素材和靈感時,無意間發現了Dennis Sibeijn的作品;他雖看不懂網站上的文字解釋,但認為燃燒墜落的紙飛機和文字隨風散落的意象,十分適合智財局的比賽題目,所以僅加上自己的設計理念就投稿。
智財局表示,吳姓學生參賽前簽署保證書,表示設計是自有創意,絕無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不料竟是抄襲作品,將依規定追回獎狀及獎金。吳姓學生也可能面臨侵權官司,根據著作權法,原著作權人若對吳姓學生提告,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另還有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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