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895 發表於 2010-9-20 16:04:13

3個月搶34案 男判入獄強制工作

30歲李姓男子李興國今年3月19日至6月23日在新竹、桃園等地犯下34件飛車搶奪路人財物案,經新竹縣竹北分局調閱監視器循線將人逮捕,桃園地院依搶奪罪判處7年,並以他因缺錢買毒品犯案,且3月內密集犯下34件搶案,又有多起搶案還在檢方偵辦中,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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