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億長庚認罰?健保局:應該會
4億長庚認罰?健保局:應該會更新日期:2010/08/08 17:16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8日電)長庚醫院以合夥關係為由,超收醫師健保費,健保局表示,已開出約高達新台幣4億元罰單。另外有相同問題的5家醫院,健保局也規定醫院8月底需改以雇傭關係收費。
長久以來,長庚醫院一直以合夥關係為由,向醫師收取全額健保費用,引發爭議。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今天受訪表示,7月26日已向長庚各院區,開出罰鍰處分書,高達4億元,長庚醫院必須在收到通知的次日起15天內繳納。
至於長庚醫院是否如期繳納,鄧世輝說,日前長庚醫院相關人士曾拜訪過衛生署長楊志良,也展現了解決的誠意,因此,應該會按照規定來做。
另外,健保局日前也清查各醫院是否有相同情況,以合夥關係來超收醫師保費,包括台中林新醫院、台北振興醫院、桃園聖保祿醫院、恩主公醫院、台中仁愛醫院5家醫院,鄧世輝說,健保局也已經要求2個月內限期改善,也就是8月底前,醫院必須以雇傭關係,向醫師收健保費,不能再以合夥關係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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