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EON888 發表於 2010-7-31 10:15:45

搞軌案更一審 李泰安改判13年

搞軌案更一審 李泰安改判13年
更新日期:2010/07/31 02:58 李翰、黃力勉/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李翰、黃力勉/綜合報導】


震驚社會的南迴鐵路搞軌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卅日下午宣判,法官認為被告李泰安非主謀,且僅參與一次破壞鐵軌犯行,依共同殺人、公共危險等罪,由二審判決十八年減為十三年。


「對於有罪的判決我完全無法接受,我會上訴到底。」李泰安強調,有證據就直接重判,不要這樣一審一審的折磨他,他對於法官在陳氏紅琛死亡部分判他十三年,這點完全無法接受,因此還會繼續上訴。


李泰安委任律師吳漢成強調,陳氏紅琛體內沒有毒物反應,證明專案小組當初大膽假設,陳氏是死於蛇毒說法是完全錯誤,也證明李泰安是清白,「即使判一天也完全無法接受。」


他說,現在正值司法風紀多事之秋,重大司法案件更受矚目,但沒證據就應該判無罪,法官要頂得住輿論壓力,李泰安會被判十三年,「實在是運氣不好。」


南迴鐵路搞軌案,李泰安的胞弟李雙全涉嫌主謀,李雙全為謀取妻子陳氏紅琛的保險金,於九十四年六月至九十五年三月,夥同李泰安三度破壞南迴鐵路,並事先注射安眠藥意妥明及酒精製造火車出軌死亡假像。


但屏東地院僅認定李泰安涉及其中一件搞軌案,依共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有期徒刑十八年。李泰安則始終否認參與共謀殺人,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搞軌案更一審 李泰安改判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