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EON888 發表於 2010-7-21 12:23:48

派遣限制3% 恐降低彈性就業機會

派遣限制3% 恐降低彈性就業機會
更新日期:2010/07/21 11:25 張咸淳
【台灣醒報記者張咸淳報導】勞委會日前公布勞基法派遣專章初稿版本,明訂六大類行業人員不得使用派遣勞工,而一般企業派遣比率也不得超過受僱員工的3%,各界認為,保障勞工權利是好的出發點,但是派遣工的限制,可能會減少一般人想要彈性工作的機會。勞委會劉傳名處長則表示,派遣工的限制是希望減少不健康的勞資關係。


派遣專章中明訂,醫事、保全、航空、航海、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員、採礦人員等六大類禁用派遣工,而一般企業必須限制在3%以下,若要增加至5%,需召開勞資會議,增加至20%,則需工會同意。


派遣的好處在於年青人可以利用派遣的機會進入要求較高的大公司,力求表現,就有可能轉為正職,根據1111人力銀行在2009年的調查顯示,派遣工有兩成的機會轉入正職,為社會新鮮人開創求職道路。


人力公司派遣事業部表示,「在製造業中,有五成的派遣工轉正職,且通常大企業都會守法,政府應多聽聽為什麼企業需要派遣工。」高科技製造業,常面臨季節性的人力變化,可用彈性的派遣人員來彌補,也可以創造出符合效益的就業機會。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派遣限制3% 恐降低彈性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