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erju 發表於 2008-10-22 18:59:43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徵聘設計組專任教師

一、要求專長
具藝術指導實務、國際設計組織、交流等背景者,條件如下:
1、具博士學位或教育部頒發副教授以上證書者。
2、具國際設計組織、設計競賽、設計評論、設計策略等教學研究專長。
3、具有國際交流或實務經驗者尤佳,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二、申請資格
據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3年內須舉辦個人新作展覽至少1次(平面作品20件或立體作品10件)。
2、最近3年平均每年應有1篇論文發表(相當於SCI、SSCI、TSSCI、EI、A&HCI 等級或其
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論文或專著)。
3、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或共同主持1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4、最近3年內獲國際級比賽獎項。
三、需備文件
1、個人簡歷、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4、代表作品JPG電子圖檔(大小以500k上下為原則)20張以上。
5、已發表之論文、著作、畫冊及獲獎證明等相關資料。
四、接洽方式
1、97年11月5日前掛號寄達106台北市師大路1號師大美術系
(請註明應徵設計組專任教師)
2、初審通過後以電話通知,若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發佈日期:2008/10/22
聯絡人:張雅媜
聯絡電話:02-23631303#42
相關網址:https://140.122.88.193/
E-Mail:art@dep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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