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專業學程」徵聘專任助理
資格要求:1. 具學士或碩士學位,具工作經驗者佳。
2. 熟悉電腦、網路使用,有網頁製作、網站管理經驗者佳 。
3. 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具備獨立企畫、協調之能力 。
工作性質:
1.「文化創意產業專業學程」各項業務 。
2. 協助系所內行政事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97年9月1日起,
待 遇:依學校規定。
說明:有意應徵者最遲請於 97 年 8 月 26日以前,以電子郵件與掛號將個人履歷、學經歷(附近照,詳細資料)相關影本,寄至perform@ntnu.edu.tw ,紙本郵件請寄至「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黃于真收」,在標題或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創產學程助理」,收件後合者即可安排約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發佈日期:2008/08/19
聯絡人:黃于真
聯絡電話:02-33932343*14
相關網址:https://www.ntnu.edu.tw/gipa/
E-Mail:perform@ntnu.edu.tw
頁:
[1]